一般项目:游览景区管理;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;园区管理服务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会议及展览服务;休闲观光活动;城市公园管理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非居住房地产租赁;市场营销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规划设计管理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